應用平衡計分卡(BSC)原理,將KPI指標分為:財務類、客戶滿意度類、運營類和學習、發(fā)展類指標。實踐過程中,企業(yè)所設計的指標往往集中在運營類指標上,對其他幾類指標,往往重視程度不夠,KPI指標體系不夠完整。
KPI指標分配上,企業(yè)往往將與某個指標有關聯(lián)的所有崗位,都列入該KPI指標的被考核崗位,認為這樣會調動每個人都關注這個KPI指標達成!這個思路是錯誤的。心理學中的“責任泛化原理”:很多人都需要對某個事情的結果負責時,則每個人的責任感都會降低,最后變成無人負責。正確的做法是:每個KPI指標只與最需要負責人少數人關聯(lián),其他人員弱相關的人員的考核,用過程考核的方式,也就是工作任務考核的方式,來促使其對KPI指標達成做出貢獻!所以,每個人的KPI指標數量,不宜超出3個。 普通職員,不適合考核KPI指標(銷售類職員除外)。適合用過程考核的方式進行考核,也就是用工作任務考核的方式來進行考核。 |